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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业主谨防概念炒作圈套 |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市场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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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该公司售楼部陈先生介绍,客户购房时可以自由选择银行按揭或“无息房贷”。“无息房贷”实际上就是分期付款,即客户首付四成房款后,余款在一定年限内分若干次还清,最长还款期10年。 这种“无息房贷”会不会暗地抬高房价呢?售楼部陈先生当场拿出了销售价格表,称两种付款方式在房屋定价上一样。据称,该活动是种尝试,只搞到11月底。目前已办理了数起。 不过,记者了解到,与普通按揭贷款不同的是:在未还清余款前,开发商不会协助购房人办理房产证。 对此,武汉市开发办有关人士提醒购房人注意,在这种最长达10年的分期付款中,购房人未还清房款前,房子的产权属于开发商。万一房价猛涨,开发商毁约收回房子,怎么办?万一开发商将房产抵押怎么办?对于由此可能引发的纠纷,购房人最好事先在合同中约定。 湖北省银监局有关人士则称,这种分期付款与银行无关,使用“无息房贷”这个概念,也是不允许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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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lixian 责任编辑:lixia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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