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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文]刘志峰:房产中介机构不得自行管理客户资金           ★★★ 【字体:
刘志峰:房产中介机构不得自行管理客户资金
刘志峰:房产中介机构不得自行管理客户资金
作者:欧阳洁 朱…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3    
《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房地产经纪业务合同推荐文本》日前在京发布,同时还开通了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

  据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介绍,我国房地产经纪行业快速发展,但我国房地产经纪行业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小、散、乱”的问题十分突出,具有执业资格的房地产经纪人仅占从业人员的2%左右。

刘志峰强调,今后要加强对交易资金的监管,房地产机构不得自行管理客户交易资金,坚决杜绝经纪机构挪用客户资金的行为。

  本报北京11月2日讯记者富子梅报道:北京市建委、北京市工商局决定,从目前开始至2007年6月底,在北京市开展对

房地产经纪行业的专项整治行动,此次整治重点是房地产经纪人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逾期未办理备案手续、发布虚假广告和信息、炒卖房号、哄抬

房价等20种违法、违规行为。

房产中介现金收房、吃差价等行为都将被整治。

文章录入:yanyujing    责任编辑:yanyu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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