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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卖房要附“房屋安全说明书” | |||||
作者:邓华宁 文章来源:摘自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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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南京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开始实施。该《条例》规定,市民随意拆除承重墙或者在承重墙上“挖壁橱”“打洞”等常见行为必须经许可才可进行,否则最高可处以10万元的罚款。此外,《条例》要求开发商必须向购房者提供“房屋安全说明书”。 据南京房管部门介绍,2006年南京主城区共接到市民私拆乱改房屋、违规装修各类涉及房屋安全的投诉3585件,随着市民购房需求的增长,装修过程中危害房屋安全的事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南京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有望遏制这种态势。《条例》规定,今后市民随意拆除承重墙或者在承重墙上“挖壁橱”“打洞”等6种常见行为,必须经许可才可进行,否则最高可处以10万元的罚款。 《条例》明确了开发商的义务及责任。规定“售房单位应当将房屋的主体结构、承重结构、抗震防火结构和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等事项书面告知购房人,并按规定将房屋建筑资料移交前期物业管理企业”,这就等于是一张“房屋安全的产品说明书”。如果房产商没有做到,南京市房管部门将责令其改正,并可处以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摘自 新华网 2007.04.02 记者 邓华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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