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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实行新廉租房政策以政府补贴为主           ★★★ 【字体:
烟台实行新廉租房政策以政府补贴为主
烟台实行新廉租房政策以政府补贴为主
作者:苏万明    文章来源:摘自《新华网山东频道》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4    

 

  山东省烟台市日前推出新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政策,实行以政府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廉租住房政策。根据新政策,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政府将补贴租金7元,保障的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
  据烟台市房管局住房保障中心有关人士介绍,为解决实物配租"僧多粥少",投入大、见效慢等问题,新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政策规定,每户家庭保障人口以民政部门核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中登记的人数为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原则上每季度定期组织申请一次。受理机关收到廉租住房申请材料后,必须进行审核、公示、登记、轮候排序等程序。符合租赁补贴保障条件并已登记的家庭,与市房管局住房保障中心签订《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协议》。享受租赁补贴的家庭可以按照协议规定,自行选择租赁具备居住使用功能的成套住房,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报市房管局住房保障中心备案,市房管局按规定标准逐月向享受补贴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据介绍,烟台市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财政安排为主,多种渠道筹集,并实行专户存储,专项用于租赁住房补贴的发放、廉租住房的购建和维修以及物业管理等开支,不得挪作他用,其使用计划由房产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订,经政府批准后执行。 (完)

摘自《新华网山东频道》2007.3.31 记者 苏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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