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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和浩特市:廉租住房保障“所报尽保”           ★★★ 【字体:
呼和浩特市:廉租住房保障“所报尽保”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新华网内蒙古频道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1    
春节之前,呼和浩特市房地产管理局综合科负责人尚宜平告诉记者,凡是上报的市区居住面积人均低于10平方米的低保家庭都能享受到廉租住房保障。
  呼和浩特市是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廉租住房保障政策较早的城市。2004年7月1日,呼和浩特市廉租住房政策正式出台,主要通过发放廉租补贴、租金核减和实物配租三种方式来落实,并且享受这项保障政策的家庭范围逐年扩大。据了解,2006年,呼和浩特市对全市949户符合享受住房补贴条件的家庭发放上一年度补贴共149万元。尚宜平说,2006年将比上年新增租赁补贴户500户,达到1500户,这批补贴资金将在今年发放。
  另外,根据实际情况,市政府在全市租赁直管公房的住户中,还对140户低收入家庭、孤寡老人、五保户家庭核减租金14500元。2006年,呼和浩特市启动了2.5万平方米的廉租房建设工程,计划投资4500万元建成500套,其中200套共计10400平方米的廉租房将在今年投入使用。
  尚宜平承认目前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比预想要少,他表示今后重点要把这项保障政策真正宣传到每个急需的家庭,市政府的廉租房保障政策将从现在的“所报尽保”发展到“应保尽保”。
文章录入:lixian    责任编辑:lix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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