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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城廉租房实物配租门槛降低 |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济南建设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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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07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标准为取得民政局核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证明的家庭且申请人为孤寡老人或者一、二级重度残疾人,而今年申请标准进一步放宽,其中低保无房家庭首次纳入申请范围内。目前,济南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为,由2007年的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7670元提高到了14404元。自今日发布实物配租扩大范围通告开始,济南各区房管局开始受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家庭的申请,房管部门受理2008年度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截止时间为10月24日,申报时间为一个月。请符合条件的市民抓紧时间到所在区房管局办理申报手续,逾期将作为下一次实物配租保障范围。本次调整标准的相关信息将公布在济南市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供市民查询,网址为:www.jnfg.gov.cn。廉租房实物配租租金和租金核减标准暂无变化,仍执行去年的标准,低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6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为0.8元。 济南市房管局工作人员介绍,实物配租是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直接提供住房、 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的保障方式,是廉租住房保障中最直接的保障方式,是解决社会最困难群体住房难题的有效手段。在去年对低收入的孤老和残疾人实施实物配租保障之后,廉租住房实物配租500户更是成为2008年市政府向市民承诺的十二件实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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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lixian 责任编辑:lixia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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