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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芜湖开展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扩“面”提“租”登记调查 |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安徽省建设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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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均作为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调查登记对象: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常住居民户口且取得本市常住居民户口一年以上;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住房建筑面积参照房保[2008]90号《芜湖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工作若干问题解答口径》核定);家庭人均月收入在540元以下(含540元)。 《通知》明确了家庭自行申报、社区居委会登记、街道办事处统计归档、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汇总造册、报送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门的工作流程。 《通知》要求,各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要安排专人认真做好调查登记的接待工作。为使更多的符合调查登记条件的家庭在规定时间内登记申报,市房管局在向各区政府发出书面通知的同时,还在网站和媒体上做了专题通告。 此次调查登记,旨在为政府决策提供准确依据,调查登记工作将于本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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