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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尾市进一步部署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           ★★★ 【字体:
汕尾市进一步部署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广东建设信息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20    
汕尾市将落实市政府向省政府的责任目标承诺,全市将在今年底前完成新建600套廉租房的任务。6月14日,汕尾市政府召开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会议,进一步对该项工作进行了部署。汕尾市委常委、副市长魏友庄出席会议。

  据悉,今年市府办《印发<汕尾市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颁发后,各县(市、区)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印发本地的实施细则,并对该项工作进行了部署。目前,各地已确定了廉租住房的保障对象和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标准和2008年年底计划,并正在按计划逐步实施。如陆丰市去年分别在东海镇、博美镇在建成交付使用112套廉租房的基础上,又在东海镇开工建设182套廉租房,预计月底可交付使用;甲子镇54套、博美镇48套廉租房和东海镇的204套经济适用房也已立项。海丰县第一批72套廉租房已完成各项报建手续,进入工程招标阶段。陆河县第一批24套廉租房已建成,第二批30套正在兴建。同时,市区也已建成廉租房36套,还有160套正在报建中。

  为确保全市责任目标的顺利实现,会议要求各地要立即组织力量,完成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状况调查并建立档案;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规定,每年财政预算必须将廉租房项目单列拨款;抓紧完成2008年至2012年的住房建设计划和规划;抓紧完善廉租房与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退出等制度。同时,要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向广大市民告知本地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情况、建设标准、适用对象和申请程序要做到公开、公正、透明,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魏友庄在会上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提高对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认识;要强化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制;要抓紧时间,根据有关实施方案,列出时间表,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实施;要落实好、安排好建设资金;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和促督,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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