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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岭多方面做好拆迁矛盾化解工作 |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浙江省建设信息港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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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提前介入调解,尽量化解拆迁双方的矛盾,直接减少行政裁决受理量。二是排忧解难,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针对群众的不同诉求,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及单位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取得群众的理解,打开拆迁双方沟通之门。三是疏导为主,强拆为辅。善于调解,尽量通过疏导的方式,化解拆迁矛盾。如作出拆迁行政裁决后,被拆迁人在裁决搬迁期限内仍不搬迁,可对被拆迁房屋实施强制拆迁。在被拆迁人漫天要价,拒不配合的情况下,需要深入开展调解疏导工作,同时亦依法向法院或政府申请强制拆迁。(温岭市建设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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