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济南6万户居民可申请经适房 省城6万户居民有望解决住房难 |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齐鲁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24 ![]() |
|||||
|
省城6万户居民有望解决住房难。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济南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新的《济南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正在做最后的修改。济南市计划在3年内,建成一批中小户型的经济适用房。新增的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今年将在500户家庭试点。 据介绍,即将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确定,济南市采取政府组织建设为主、房地产开发商代建为辅、货币化补贴为补充的多元化推进路子,增加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力度。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政府指导价”,面积控制在中小套型范围内。开发商建设经济适用房,政府将给予优惠:以行政划拨的方式提供土地,建设和经营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征收。 目前,世纪中华城小区一期工程7万平方米已建设完毕,具备销售条件。文庄片区、雅居花苑二期、龙泉居住区二期等项目的前期工作也正在抓紧进行。据调查,济南市目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约有6万余户。根据“十一五”规划,结合已经展开的棚户区改造,济南市将用3年左右的时间解决这部分群众的住房问题。 即将出台的新的《济南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将主要扩大保障范围、提高租金补贴标准并增加实物配租方式,以使更多“双困”家庭享受到社会进步的成果。准入人群由原来的取得民政部门核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家庭扩大到取得市总工会核发的《济南市特困职工优待证》家庭;准入面积条件由原来的6平方米以下调整为9平方米以下,保障面积标准由10平方米提高到13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月每平方米9.2元提高到11元。 新办法增加了实物配租方式,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它将主要用于解决最低收入家庭中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的住房难题。对实物配租的房源,政府拟采取集中建设和收购部分现有房源相结合的方式解决,每套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今年这项工作将在500户居民家庭进行试点。 |
|||||
| 文章录入:lixian 责任编辑:lixian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公告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