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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善县建设局有序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浙江省建设信息港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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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重视,确定重点,制定计划 为加强对嘉善县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保证专项整治工作按要求、按计划、分步骤地顺利开展,建立了以该县建设局局长为组长、县发展改革局(物价局)、县工商局、县建设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局业务科共同参加工作的专项整治协调工作小组。 本次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握政策、维护稳定”、“分工合作、密切配合”的原则,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价格行为和经纪行为为主,结合2006年度房地产开发资质年检,房地产中介机构执业资格专项检查,建立了四个阶段的工作计划。 (二)、按照计划开展各项检查内容 1、开展各房地产开发及中介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根据嘉善县制定的《关于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全县各房地产开发及中介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县67家房地产公司上报自查自纠表和自查自纠报告51家(未上报企业中12家近二年未开发、4家拿地未启动)。据统计,参加自查自纠的房地产企业35家,涉及开发项目37个。共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5份,总建筑面积143.89万平方米;发放施工许可证55份;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80份,总建筑面积75.93平方米。 2、开展房地产开发资质专项检查工作 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去年10月份嘉善县对列入本次开发资质专项检查范围的开发企业从企业近三年来的开发业绩、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全县应参加资质专项检查企业61家,上报检查资料的企业55家,注销多年未开发企业5家。 3、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检查工作 从去年12月份起,嘉善县有关部门按照房产公司开发项目大小、开发量多少、开发进度及房产中介的备案情况,选取12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和11家房产中介,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检查工作。通过专项检查对有关公司存在的在商品房预售、广告宣传、销售合同规范、价格公开、房地产经纪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现场检查,规范行为,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4、接受群众投诉,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在主动开展各项整治活动的同时,还设立投诉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的投诉,通过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针对性的整治。(嘉兴市规划与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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