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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协召开《杭州市区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 暨半山地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政情通报会 |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杭州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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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协举行政情通报会,听取市委常委、副市长杨戌标关于《杭州市区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和半山地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情况通报。市政协主席孙忠焕、市政协副主席朱报春、张鸿建、郁嘉玲、董建平、赵光育、吴正虎、张必来出席会议。 我市经济适用房制度自1999年实施以来,已解决了近3万户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日前,市房管局和市建委开展了大量调研工作,并广泛征求了意见,起草了《杭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对经济适用房的保障对象、保障面积、准入条件、监督管理等政策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市政协委员认为,新《办法》将保障对象改为低收入家庭等政策更具人性化,监督管理、上市交易方面的规定更具科学性,操作性更强。委员建议,《办法》出台后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并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加大后续的监管工作,避免出现疏漏。 长期以来,半山地区环境问题突出,存在着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质量不容乐观,高污染行业集中,市政基础设施滞后等问题,影响群众的生活品质。日前,市委、市政府计划用4年时间(2007年—2010年)对半山地区进行环境污染综合整治,争取到2010年,达到半山地区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明显下降、环境监管能力明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提高的目标。市政协委员认为,半山地区在对杭州经济发展作出很大贡献的同时,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此次整治对打造生活品质之城、建设生态市有积极意义。 委员们建议,整治应明确区域地位,指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配套设施建设,重视企业污染的治理,做好截污纳管,解决老百姓的吃水问题,加强空气监测,将整治作为一项战略性举措。 孙忠焕在会上指出,《杭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出台后,要加强对申购者的经济收入调查和核查;要严把公示关,准购公示不仅要公示到社区,还要公示到楼道;继续加强廉租房建设、投放力度,加快探索经济适用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注重加强《办法》的宣传、解释,做好在低收入家庭集聚社区的宣传工作,使《办法》尽早被群众知晓,被群众接受。 孙忠焕指出,对半山地区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要突出重点,采取综合性整治措施,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监控和环保检查;要关注民生,在整治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群众的利益,多听取当地群众的意见,从能够解决的事情办起,努力把好事办好;要加强引导,宣传整治工作的必然性、阶段性,调动群众支持参与整治工作的积极性,为顺利推进整治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孙忠焕强调,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委员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这两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建言献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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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lixian 责任编辑:lixia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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