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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在业内率先“变法”,强制推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此举让——百姓购房心里“有杆秤”           ★★★ 【字体:
重庆市在业内率先“变法”,强制推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此举让——百姓购房心里“有杆秤”
作者:任雁    文章来源:《中华建筑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15    
报报载,今年8月1日,重庆市在全国第一个强制施行商品房销售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不按这一计价依据销售的开发商将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违法行为所涉及商品房交易金额的5%至10%的罚款。
  套内面积又称地毯面积(地毯能铺的面积),是住户房屋的面积,不包括公共走廊、电梯等公共面积。据重庆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人士介绍,强制施行商品房“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主要是为了规范房地产交易行为,减少交易中的面积纠纷,有助于老百姓明明白白购房。
  长期以来,“缺斤短两”、公摊面积不明晰等引起的面积纠纷是楼市的热点。拿北京来说,过去在北京楼市按建筑面积销售发生的各式各样的面积问题往往不外乎两个类型:其一,实测面积和预售面积不符;其二,公摊面积不明确有,不该公摊的也摊在了买房人的购买面积里。分析这两类问题,不难得出,两者的症结都是面积计算标准不透明引起的。
  建设部在2001年颁布了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其中规定了商品房销售三种计价方式,一是建筑面积;二是套内建筑面积;三是按套计价。看来,面积问题已经成为房地产市场的一个突出问题,这几年,有关商品房销售面积的计算办法和公摊面积计算的规定出台了不少,但对于绝大多数房地产商来说,按套内面积计价的方式却并没有推行开,就拿北京楼市来说,除极个别的开发商如大屯路“风林绿洲”项目曾在去年推出“按套内建筑面积卖房”和位于万柳大社区的“锋尚国际公寓”近日推出“按套内使用面积卖房”外,绝大多数的开发商采用的都是按“建筑面积”卖房。锋尚国际公寓在使用套内面积计价的同时还向购房者承诺:所购套内使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如果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大于暂测套内使用面积,购房者无须支付多出部分的房价款;相反,面积误差率在3%以内(含3%)的,则开发商应当在向购房者出具该商品房的实测面积报告后30日内,向购房者退还房屋差价款;超过3%的,购房者有权退房。
  但是,面对整个地产业,套内面积的计价在房地产市场上只是被寥寥无几的几个商家采用。对此,建设部、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联合发文,规范商品房面积计算标准和办法,严格查处面积“缺斤短两”行为,提倡房地产商推行按套或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商品房的计价方式。
  中消协投诉部主任王前虎先生认为,重庆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使消费者的知情权得到了充分地保护,提高了消费者依法维权和促进商品房市场进一步走向规范,使房地产行业走出了一条以立法的形式促进规范的道路。
  重庆市的房地产行业的这一“变法”,无疑将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方式落到了实处,成为了房地产市场人人看得见摸得着的计价方式。但是,部分买房人和卖房人都担心,在北京,目前仍是以期房销售为主,按套或按套内建筑面积卖房,会不会容易导致楼盘开发只注重使用空间而忽视公共空间,使楼内的公共空间越来越狭小、简陋,按套内面积计价至使单位面积房价抬高,会不会促使房价上升。对此,业内人士认为,对于购房者担心的公共部位,政策有明确的指标规定,没有达到指标,规划部门绝对不会审批。另外,消费是一种市场行为,消费者可以有选择的权利,楼盘的品牌提不上去,消费者不会选择它,市场不会认可,因此,开发商在市场情况下,一般不会去挤占业主的公共的公摊建筑面积,而且,购房者对公摊面积也享有权利,但与此同时,住户也应该对公摊的公共面积承担义务,也就是交纳物业管理费。另外,老百姓自己掏钱购房,必然要买到自己称心如意的环境优美的小区,同时开发商如果不生产适销对路的商品房,绝对在市场经济的大潮当中站不稳脚,环境的好坏,也是开发商吸引购房者的一个重要条件。
  对于房价上涨的问题,业界做出了回答:单位面积的上涨,并不代表总价的上涨,不管单位面积的房价怎样变,但房价的总价是不变的,毕竟,保障了消费者的利益,商家的利益才有保证。
  但是,新的政策法规的实施,还有很多的漏洞,因此,需要尽快出台配套的法规来做相应的补充。以免再出现过多的纠纷。
  据重庆市业界透露,此项政策的颁布,前后共论证了三年,审议了三次才最终通过,这两项纪录都创下了重庆直辖市的立法之最。而最大的阻力,则来自于那些已经习惯于以建筑面积来计价销售的房地产开发商。
  到如今,房地产市场较为成熟的广州、上海、北京等城市,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也仅是一种选择项目,开发商可以根据楼盘的实际情况甚至个人意志选择一种或多种销售计价方式,政府并没有强制要求开发商该怎样对产品进行计价。重庆市作为目前全国第一个强制实施商品房销售“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城市,无疑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但是,新政策法规的实施是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补充完善的,套内面积计价会不会成为减少房地产市场纠纷的另一个有效的手段,还有待于市场来进一步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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