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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房地产交易收费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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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房地产交易收费新标准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
《中国房地产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15
近日,山东省出台住房交易新规定,今后除按规定收取住房转让手续费和租赁手续费外,房地产交易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具体收费标准为: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3元,存量住房每平方米6元。新建商品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方承担,经济适用房减半计收,存量住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住房租赁手续费按套收取,收费标准为每套100元,由出租人承担。
文章录入:lixian 责任编辑:lix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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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交易管理与房地产权属登记一体化是科学先进的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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