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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济宁市房产管理局获悉:今年一到三季度,该市先后分七批及时解决了城区新出现的符合廉租条件的70户家庭的廉租住房问题,同时清退了10户超出廉租标准已不符和廉租条件的廉租户的廉租保障。这标志着该市廉租房工作进入了全面的动态管理阶段。
济宁市廉租房工作自2003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经过三年持续不断的努力,为824户廉租家庭解决了住房问题,济宁市城区符合条件的最低收入家庭基本得到了应有的住房保障。从而使济宁市城区提前两年完成了省里提出的从2005年起用三年时间使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全部保障到位的要求。
进入2006年,济宁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从部门责任、廉租范围、廉租方式、申请条件、审核程序、公示办法、办理时限、资金保障、退出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规定。为贯彻市政府办公室的《通知》精神,济宁市房管局下发了《关于建立廉租住房工作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廉租办工作职能,严明了廉租办内部人员工作制度,强化了各岗位工作职责,制定了城区廉租住房申请、受理、退出流程图,实现了廉租房工作的闭环式管理,从而为全市廉租房管理工作的动态化打下了基础。
目前,该市城区的廉租房工作已全面进入了随到随办、随时保障到位的新阶段;同时加强了对廉租户家庭收入、居住状况动态的管理,对因家庭条件好转、取消低保、购买了经济适用房、死亡等已不符合廉租条件的家庭,随时取消其廉租保障。从而使该市廉租工作动态管理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实现了廉租房管理工作的新跨越。
(董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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