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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宁市房产管理局关于仁和花园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申购的公告 |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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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仁和花园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申购的 公 告 由市委、市政府确定建设的市区仁和花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即将竣工,根据《济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济宁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市民政局等九部门《济宁市申请廉租住房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现就仁和花园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申购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 房屋位置、套型面积及售价 (一)位置及套型:仁和花园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位于市城区太白西路北侧、小府河东岸、胜利居委西侧,共五栋多层(6层)200套住宅、均为中小套型。 (二)销售价格:以市物价部门核定公布的价格为准。 二、销售范围和条件 济宁市城市规划区(市中区、任城区、济宁高新区和北湖旅游度假区)范围内,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可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1、具有济宁市城市规划区城镇常驻户口5年以上; 2、1人家庭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2人家庭年收入1.6万元以下,3人(含3人)以上家庭年收入2.2万元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未购买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或未参加过集资合作建房; 申请人包括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家庭申请人指夫妇双方组成的家庭以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家庭成员之间应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在同一户口簿上新迁入人口须满2年以上;家庭人口包括正在服兵役和在外就学未婚子女。单身申请人指年满30岁周岁的未婚、离异或者丧偶不带子女的居民。 上述规定不能涵盖的,以《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济宁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为准。 三、申购程序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申请人于 1、家庭成员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家庭成员户口簿(夫妇一方在异地的需提交结婚证); 3、家庭年收入证明(《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证明信》、领取工资凭证、住房公积金交存单据、劳动合同,职业不固定的家庭提供由所在社区居委出具的收入证明) 4、家庭住房情况证明(私房产权证、公房租赁证及私房租赁合同等); (二)核查: 按照《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济宁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完成以下核查: 1、社区居委 2、区建设局 3、市房管局 4、对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在市房管局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和宣传橱窗内进行准入资格认定公告。 (三)摇号:对已认定准入资格的申购家庭,采取计算机(电脑)集中公开摇号方式确定购买对象。 (四)公示:经摇号确定的购买对象,由市房管局通过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发给《济宁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通知书》。按照市房管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购房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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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huhu 责任编辑:huhu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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